利川瞄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敷衍塞责者将被严肃问责!

06-14 09:00  

周洵 指间利川 昨天

6月11日,利川召开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市乡村三级视频调度会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推进会。会议强调,严格工作要求,严肃追责问责,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户、户户达标。

“因在‘大整改’工作中不严不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处理。”会上宣读了《关于元堡乡东槽村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不力的问责处理情况通报》。

据悉,为做好“大学习大走访大整改”活动的“后半篇”文章,利川对项目资金拨付、危房改造、易迁拆旧复垦三项指标进行排位。

自6月起,该市将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者严肃追责问责。

具体内容

对新发现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必须依规作出纪律处分;

要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再发现问题将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领导执纪问责;

市督战队除严格督查项目实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惠民政策落实等重点外,还要加强到户达标督查,谨防虚假式达标、算账式达标;

7月到10月,要实行到户达标末位排名,到户达标率排名日通报,周排名末位的乡镇作表态发言,连续末位、弄虚作假的坚决追责问责。

那么,如何按照要求做好“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到户达标呢?点击文章后方【阅读原文】即可查看作战方案。

小编还在此列出相关扶贫政策清单,以便广大扶贫干部查看。

一、产业扶贫政策

统筹使用扶贫和涉农资金,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及其加工业,推行“五位一体”(政府+龙头企业+银行+保险+贫困户)等特色产业扶贫模式,落实“五个一”产业扶贫任务,即1村发展1个特色产业基地、引进1家龙头企业、成立1家以上专业合作社、组建1个集体经营公司、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一个产业或实现一人就业,确保扶贫产业带动贫困户实现100%全覆盖。

二、就业扶贫政策

1.贫困劳动力有创业意愿的,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合格人员给予800元至1200元培训补贴,补贴拨付到定点培训机构,在各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均可报名。

2.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在各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均可申报。

3. 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农家乐,按照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办农家乐并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的再给予1万元补贴,累计不超过2万元,在各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均可申报。

4. 贫困劳动力参加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培训的,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50至100元的培训补贴(培训时长1-7天),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培训由定点培训机构、各乡镇(街道)人社中心,根据各村实际培训需求统一组织开展。

5. 对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人及以上的各类经营主体,可申报创业扶持项目,经核查、评审后给予2万元至10万元的无偿资金支持,由各乡镇(街道)人社中心推荐申报。

6. 减轻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市级财政为其代缴100元标准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7. 对年满60周岁的、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到龄当月带社保卡到所属乡镇人社中心办理待遇领取登记手续。

三、教育扶贫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1.对象:在我市公立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班就读的在籍在校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学生、孤儿、革命烈士子女、特困救助家庭子女、残疾幼儿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资助标准:1000元/生·年,残疾学生1250元/生·年。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1. 对象:

(1)寄宿生:在籍在校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学生、孤儿、革命烈士子女、特困救助家庭子女、残疾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非寄宿生:在籍在校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孤儿、特困救助家庭子女、残疾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资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残疾学生125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政策

1.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1)对象:在籍在校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特困救助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一中、二中、五中900元/生·学期;三中、四中630元/生·学期。

2.普通高中助学金

(1)对象:在籍在校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标准(省定标准),我市从2018年秋统一执行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

(四)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1. 中职国家免学费

(1)对象:一、二、三年级在籍在校学生。

(2)资助标准:2000元/生·年。

2. 中职国家助学金

(1)对象:一、二年级在籍在校学生。

(2)资助标准2000元/生·年(每月200元,按实际在校月发放)。

(五)雨露计划

1.对象:就读全日制高职(大专)、中职(中专、技工院校)且在国家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贫困户子女。

2. 办理方式:在学校开具学籍证明提交给村“尖刀班”认定进行资格认定。

3. 补贴标准:5000元/人·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两期发放。

(六)高等教育资助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

2. 资助标准:专科生、本科生8000元·学年,硕士研究生12000元·学年,博士研究生12000元·学年。

(七)西南片区(户籍为忠路、沙溪、文斗)交通补助

1. 对象:在籍在校建档立卡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学生。

2. 资助标准: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阶段400元/生·年,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200元/生·年、非寄宿生400元/生·年。

四、健康扶贫政策

(一)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一站式、一票制”及时结算

1. 结算项目:包括居民医保、大额保险、医疗救助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扶贫兜底保障。

2. 办理方式:“四位一体”结算模式。

3. 程序:出院时即时结算。

4. 补贴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基本医疗报销比例提高到90%,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左右,年度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

1. 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及待遇标准

另: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度待遇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00元;参加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年度待遇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00元。

2. 申报程序:2019年6月15日前,各村“尖刀班”完成走访摸底及资料上报工作;6月16日—30日,由市卫健局组建专家组到各乡镇卫生院进行现场评审;7月15日前,由市医保局公示无异议后录入医保系统。现场评审后,新增特殊慢性病患者,可随时将病史资料报送至市人民医院、市民族中医院、东方和谐医院、利川市精神病院(重性精神病)进行评审。

(三)门诊重症报销

1. 种类:慢性肾功衰减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2. 申报程序:出院记录(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盖有鲜章),恶性肿瘤需要病理检查报告单或者出院小结中有病理检查结果叙述,慢性肾功能衰竭需要有肌酐、尿素氮值结果,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需要提供三甲医院的出院记录及患者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其他相关佐证辅助检查资料→到定点医疗机构(拟行治疗的医院)申报、初审,填写《门诊重症审批单》(盖有鲜章)→到利川市医疗保障局审核,通过则实行备案录入,并从次月享受门诊重症待遇。

3. 报销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门诊重症待遇报销比例在普通居民的基础上增加10%。

(四)涉外住院报销

1. 医疗保险涉外报销所需资料:

(1)住院医药费用原始发票。

(2)费用明细汇总清单。

(3)出院记录(加盖医院公章)。

(4)意外伤害者还需填写恩施州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医疗费报销个人承诺书。

2.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程序:先将上述资料拿到市医保局综合业务服务大厅审核窗口扫描、审核,填写报销审批表;再到结算窗口实行结算并提交银行账号,待拨付款项。

3. 城乡居民医保凭上述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办事处)卫生院审核、报销。

温馨提示:为提高报销比例和方便异地住院就诊医院直接结算,住院时请办理转诊手续。州内住院由医疗机构直接转诊;州外住院到利川市医疗保障局办理转诊(需提供患者身份证号码、住院医疗机构名称、入院时间),也可以电话转诊(电话号码): 0718-7251606,0718-7291031。

五、兜底保障政策

(一)低保户、特困人员电费减免政策

 对象:城乡“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

2. 办理方式:免费用电基数优惠电费采取先收后返的方式落实。市供电公司按抄表电量全额收取电费,然后根据市民政局提供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户数及规定的每户每月优惠金额将电费每半年一次性返给民政局。目前,市民政局采取按户按月先行垫付,市供电公司半年返还的方式落实电费补贴政策。

3. 补贴标准:每户每月设置10千瓦时的免费用电基数(现行标准为5.3元/户·月)。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 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低保兜底保障;

(2)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以及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2. 申办程序:个人申请→摸底初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公示→审核审批→资金发放。

3. 救助标准:分5个档次,2019年4月1日起,一档按380元/人·月、二档按320元/人·月、三档按260元/人·月、四档按210元/人·月、五档按175元/人·月标准发放。符合政策性兜底保障对象原则上均按农村低保一档补助水平全额发放。

4. 农村低保重点救助

对象: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然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增发重点救助。

标准:分为3个档次,2019年4月1日起,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按照110元/人·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150元/人·月、困境儿童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190元/人·月的标准增发。

(三)特困人员供养

1. 申请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特困人员供养。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符合国家孤儿养育政策的,按照国家孤儿保障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2. 申办程序:提出申请→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公示→审核审批→资金发放。

3. 发放标准:农村分散供养,2019年4月1日起,按7920元/人·年(660元/人·月)标准发放。

六、残疾人保障政策

(一)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政策

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2.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3. 两项补贴可同时享受的条件:低保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既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又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 不能享受两项补贴的对象:①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对象;②纳入城市三无对象(指城市非农业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③农村特困供养人员。

5. 择高享受补贴的条件: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6.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7. 两补申请流程:个人到户口所在的村(居)委会或乡镇残联进行书面申请[申请材料:残疾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残疾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湖北省内邮政储蓄银行卡(存折)及复印件,低保证及复印件]→ 乡镇残联进行初审→ 报市残联复审(市残联会同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复审)→资金发放。

(二)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医保代缴政策

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由财政代缴。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界定为:视力残疾人一至三级,听力残疾一至二级,言语残疾一至二级,肢体残疾一至三级,智力残疾一至四级,精神残疾一至三级的持证残疾人;多重残疾人按其定级类别,对照上述相应类别的等级进行界定。

七、生态补偿政策

1. 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每年每亩补偿12.75元。

2. 退耕还林补偿标准及年限:退耕还林种苗造林费为400元/亩,每亩1200元补偿给退耕农户,分三次兑现,第一年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兑现每亩500元,第三年兑现每亩300元,第五年兑现每亩400元。

3. 生态护林员:生态护林员管护承包费为4000元/年。

八、金融扶贫政策

(一)扶贫小额信贷贷款申请

1.对象:符合条件、诚实守信、有劳动能力和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 程序:贫困户按照属地原则向乡镇扶贫办提出贷款申请→村(居)委会审核→乡镇扶贫办审核→银行调查、受理、审批→贷款对象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承贷银行发放贷款。

3. 标准:5万元以下,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全贴息。

(二)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贴息

1. 对象:已还本付息的贷款贫困户。

2. 程序:贫困户向乡镇扶贫办提出贴息申请(申请资料包括贴息审批表、借款合同、借款凭证、还本付息凭证、建档立卡系统截图及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乡镇扶贫办审核→公示7天→市金融扶贫管理中心复核→通过银行卡直补给贷款对象。

3. 标准:全贴息(不含罚息和复利)。

(三)贫困户财产人身意外保险投保

1.对象: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除外)。

2. 办理方式:各乡镇扶贫办具体负责实施。

3. 程序:乡镇与人保财险利川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组织实施。

4. 标准:70元/户。

(四)贫困户财产人身意外保险理赔

1.对象:发生财产人身意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除外)。

2. 程序:拨打95518报案电话→报案受理,人保财险利川支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查勘→核定损失,提交资料,理赔理算→结案,到村公示,支付赔款到受灾贫困户账户。

3. 标准:家庭财产保险限额27000元/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限额38000元/户。

九、危房改造政策

1. 对象:“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除“七类负面清单”(易地扶贫搬迁的、已建成或购买新房的、家有危房但长期无人居住的、儿女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老人住危房但儿女在本村或在城镇有安全住房的、已签订拆迁合同或近三年内需要征地拆迁的、近两年内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以外对象。

2. 申报程序:个人申请→危房等级鉴定→镇村评审公示→组织实施→验收公示→资金拨付。

3. 面积标准:D级危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附属设施不计入建设面积,且不超过房屋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4. 补贴标准:C级危房补助标准不得低于中央补助标准(2018年补助标准为11570元),D级危房每户不得高于30000元。

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1. 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贫困户自愿申请。

2. 标准:按照25、50、75、100、125平方米5种户型建设,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

3. 关注:现阶段,易迁要着重关注后续扶持措施和稳定脱贫情况,关注易迁拆旧复垦是否落实到位。

十一、基础设施建设

1. 交通扶贫标准:村村通硬化路、村内主干道通硬化路、聚居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聚居10户以上通砂石路。

2. 饮水安全标准:水量不低于60升/人·天;水质安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用水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4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40米;供水保证率达95%及以上。农村供水“两免一补”政策:对集中供水的政策兜底贫困户,免收入户安装费和基本用水费;对自建水池分散供水的政策兜底贫困户,经验收后按照1000元/人给予补助。

十二、旅游扶贫政策

对星级民宿(农家乐)的奖励: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15人以上就业的金宿级民宿,给予15万元奖励;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10人以上就业的银宿级民宿,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的五星级民宿(农家乐)、四星级民宿(农家乐)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1人以上就业的,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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