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新农保、城居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什么关系?
答
2009年,国家开展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的试点,又于2011年在城镇非就业居民中进行同样模式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居保)试点,这两项制度于2012年在全国各地推开。2014年,新农保、城居保合并实施,并定名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问
什么人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问
在哪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答
城乡居民应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也可直接到户籍地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级社保机构)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问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缴费?
答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规定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 000元、1 500元、2 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同时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各地应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和缴费补贴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合理确定和调整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对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以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标准,由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费。
问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另外还有三种情况,不需要缴费或不需要缴费满15年,同样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一是2009年至2012年试点期间,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在本县级行政地区试点时,如果本人年龄已经达到或超过60周岁并且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则不要求缴费,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二是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在本县级行政地区试点时,参保人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只要逐年缴费,年满60周岁时也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三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11号)规定,2018年12月至2020年12月31日,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可以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按月领取待遇。
问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怎么处理?
答
参保城乡居民死亡,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已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地区,还可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