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检察院生态办案圈“圈”出绿水青山

11-29 20:36  

中国利川网讯(全媒体记者 牟黎黎 通讯员 陈小玲 袁利超)“这些煤矸石运走后,再拖些肥泥就可以种树了。你们只管放心,这里的生态我保证恢复原状。”11月27日,利川市溜子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耀刚向前来查看生态修复情况的市检察院公益诉讼专班承诺。

2012年10月至2014年10月,溜子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经审批在毛坝和平村小地名为“溜子湾”的地方,开采露天碳质页岩燃烧煤矸石用于出售,两年临时占地期满后,续办手续尚未获得批准时,该公司仍占用林地开采并导致所占林地植被全部毁坏。经鉴定,违法占用林地面积为89.5亩。此外,因违法采取露天焚烧,直接向空气中排放大量气体污染物,导致矿区周边林木死亡及受损,影响面积达58419平方米。

2015年11月24日,市检察院对朱耀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提起公诉,同年12月14日,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朱耀刚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办案过程中,市检察院发现该公司除非法占用林地进行开采外,还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市环保局审批意见的要求,采用露天焚烧煤矸石导致空气污染,致使开采区及周边影响区林木死亡及受损。市林业局应督促该公司停止露天焚烧煤矸石,并要求其将所占林地进行恢复,但最终处罚只针对开采区,未涉及周边影响区。

2016年5月12日,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展开调查,依法向市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但周边影响依旧未消除,市检察院便对市林业局不依法履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今年5月2日,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判决责令利川市林业局对溜子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进行履职;6月6日,对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向某、谭某以环境监管失职罪进行立案侦查。

至此,一起以查处违法企业为起因,以生态为中心,深挖相关犯罪线索,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民事行政检察部等多个部门近20余名检察官参与,历时3年多,涉及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务犯罪的多人多案多罪名的“生态”案件落下帷幕。

据悉,自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以来,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截止目前,共摸排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线索43条,立案查处渎职犯罪2人,审查逮捕4人,监督立案12人,监督撤案1人,发出检察建议8份,开展林木复植107亩,生态修复面积53亩。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