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利川丹桂园片区和国泰大厦周边的业主请注意!

11-30 08:48  

2017-11-29指间利川

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业主:

因北京11.18火灾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全国范围内正在开展小区排查和隐患整治行动,经州政府督查和市政府检查发现,丹桂园片区和国泰大厦周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丹桂园片区和国泰大厦周边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整治时间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15日,此次主要对消防通道、电线和网线、市场市容、交通道路等方面进行集中整治,具体内容已由市政府下发公告,如需了解具体内容可到公告粘贴位置查看公告。

特此告知,望广大业主能够积极配合市政府集中整治,为建设美好社区环境做贡献。

利川都亭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28日

整治具体内容详见

市政府下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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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丹桂园片区和国泰广场周边火灾隐患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15日

二、整治范围及标准

(一)整治范围:丹桂园片区和国泰广场周边

(二)整治标准:1.消防通道畅通;2.电气线路敷设规范;3.门店内消防设施齐全,杜绝“三合一”场所;4、无乱占、乱建、乱搭等违法行为;5.市场管理正规,安全有序;6.消防安全氛围良好。

三、整治内容及要求:

(一)业主要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消防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主体责任,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并组织实施灭火及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业主在经营场所外不得采用可燃、易燃材料搭建遮雨、遮阳蓬或采用毗连、毗邻的方式搭建店铺构筑物;不得采用可燃、易燃材料对商铺外檐的窗槛墙进行装修;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占用、堵塞、封堵公共疏散通道、巷道。

(三)经营场所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配备灭火器、简易防毒面具和应急照明灯。

(四)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记分、罚款处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处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反规定停放的拖移和罚款处罚;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拖移和罚款处罚。

(五)业主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线路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和误操作事故发生。多路电源供电的用户应加装连锁装置,或按照供用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攀登供电等杆或塔,严禁在杆塔上架设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杆塔上张贴广告标语、悬挂广告牌及其他缆线和标志物。

(六)业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文明健康的经营秩序。

(七)不得在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消防通道的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八)对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责令限2017年12月1日前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九)禁止损害侵占城市道路;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十)参加集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到指定的市场内进行交易;禁止占用整治范围内道路、广场、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或者加工制作商品;临街商场、门店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作业、展示或者堆放商品。

特此公告

利川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来源:都亭微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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