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期间食品药品消费指南

12-29 18:30  

一、食品采购要细心。购买食品要选择正规超市或者农贸市场,在采购食品和原料时要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水果、蔬菜和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任何标识的“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限;三查食品的外观,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购买进口食品需留意有无中文标识,无中文标识的极有可能是走私货,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同时要索取购货发票,以便在发现问题后维权。

二、外出就餐要注意。在外就餐或者网络订餐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肉、禽、蛋和海鲜等大块食品、裹面食品以及豆浆,要确保煮沸时间和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四季豆、扁豆、油豆角等豆荚类食品必须先过沸水,再煸炒,确保烧熟煮透。慎食凉菜、生食海产品。积极倡导“文明餐桌”,响应“光盘行动”,适量点餐、剩餐打包。

三、食物储存有讲究。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未用完的食品、在外购买的熟食、外出就餐时的打包食品,应彻底加热冷却后再储存;要注意冰箱不是“保险箱”,冰箱储存食物最多不要超过3天,从冰箱取出的冷藏食品,应在认真检查确认未变质,并重新烧煮透彻后再食用。

四、保健食品须慎买。要认准蓝帽子标志和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种类,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辨别保健食品真假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数据查询”栏目进行查询。警惕商家以“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形式的夸大宣传,切勿轻信广告导致贻误病情。

五、选药就医当正规。冬季要注意保暖、容易感冒,一旦生病需购买药品时,请到正规药房或者医院,遵循医生或者药师用药指导。

六、节日期间,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24小时畅通,欢迎市民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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