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五一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04-11 10:54  

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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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办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及各人民团体:

清明、五一将至,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市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纠正“四风”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的要求,现就清明、五一节期间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全市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市实施办法规定,要严格执行公务车节假日封存制度,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安排到风景名胜区旅游;严禁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赌博和公款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防不正之风发生,确保“两节”风清气正,文明节俭。

二、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着力加强教育管理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市直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各地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抓好本机关及所辖范围内各单位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三、切实强化纪委监督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市直部门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所辖范围内各单位节日期间的明察暗访力度,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市纪委将组建专班开展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但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举报电话:12388-3;0718-7282330。

中共利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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