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法院审结一起数额巨大的诈骗案

05-22 19:43  

中国利川网讯(全媒记者 李锟 通讯员 冉利咸)近日,利川市法院审结一起数额特别巨大的诈骗罪案。被告人唐真、齐传玉、谷秀茹、唐翱、唐豪等被依法审判。

据了解,唐真长期从事所谓“寻找民族资产”活动,利用一些民间神话和宗教思想自创“认祖归宗”,自封“百阳佛”,声称自己是受上天的旨意来带领人类参拜先祖、认祖归宗,跟随其“悟道”、“行善”,交纳人民币3000元“上法船”费,即可上《八艘渡世金船》中所描述的“法船”避难,再交纳人民币4000元“放生费”还可在“新宇宙”中谋得职务,分得钱财。

唐真编造大量的虚假文件,自封国际皇家认祖归宗工作执行委员会主席、中华佛宝山九六总部有限公司等数个虚假组织的牌匾。

同时,唐真任命唐翱、唐豪(以上均为化名)为相关组织的负责人,负责在利川境内接待认祖归宗成员。唐翱、唐豪两人均在唐真的安排下于2015年8月、2016年9月参加在利川市朝阳洞、甘溪山的放生活动。

在2015年8月的放生活动中,唐翱以活动主办方秘书长身份致辞,此次活动唐真收取“放生费”人民币30余万元。在2016年9月的放生活动中,唐翱、唐豪负责人员接待。唐真授意唐豪在利川市某银行开户,负责管理该账户上的“上船费”和“放生费”共计人民币170万元。

2016年5月,唐真在为其妻治病的过程中结识了齐传玉和谷秀茹,并任命二人为“皇家特别工作五人小组成员”。齐、谷二人通过建立微信群发展、拉拢会员,诱骗被害人缴纳“上船费”和“放生费”,齐传玉共收取人民币811.12万元。

期间,谷秀茹鼓动部分成员下唐真的“法船”,使得齐传玉退还被害人人民币114.48万元,齐传玉现金给付唐真人民币362.95余万元,给杜某转账170万元,截留人民币163.69万元。

2016年10月,谷秀茹、齐传玉发生矛盾,齐传玉被暂时停止活动,由杜某接替其为唐真收钱,齐传玉转给杜某人民币170万元,并收取了人民币20万元的“上法船”费。

谷秀茹意图自己单独发展组织,鼓动其发展的会员下唐真的法船,改上自己的法船,并让王某负责收钱、文某记账。王某在2016年10月至12月期间收取“上船费”共计人民币28.5万元,后因王某对谷秀茹动机产生怀疑,便私自将其所收取的钱款全部退回被害人。

经湖北利川某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载明:唐真收取人民币219.04万元,齐传玉收取人民币917.7万元;杜秋实收取人民币71.25万元,以上三共计收取人民币1207.99万元。

利川市法院审理认为,唐真、齐传玉、谷秀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1207.9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唐翱、唐豪积极参与唐某组织的两次“放生”诈骗活动,以收“放生”费为名,骗取被害人钱财40余万元,数额巨大;谷某个人骗取他人钱财28.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但指控唐翱、唐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法院不予支持。在共同犯罪中,唐真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齐传玉、谷秀茹其次要作用、唐翱、唐豪积极参与“放生”诈骗活动,起辅助作用,均是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此,利川市依法判处被告人唐真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齐传玉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谷秀茹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唐翱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唐豪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