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09-27 10:17  

1月23日,中央召开扫黑除恶电视电话会,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从现在起用3年时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上级政法机关统一部署,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举报范围

重点举报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0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其他违法犯罪线索请向公安机关举报。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718—7256779(工作日)

2.来信举报:利川市委政法委512办公室  邮编445400

3.邮件举报:lcshce@163.com

三、举报要求

1.举报要求实名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基本事实,联名举报的应署明主要联系人。非实名举报将不予受理。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守秘密,确保身份不被泄漏。

2.严禁歪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否则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中共利川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1月26日

编辑:卢华  责任编辑:谭莉  审签:古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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