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一跨范围销售食品案被罚40余万......

11-10 17:24  

2017-11-10指间利川

近日,利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了一起未在许可指定地点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案件,对当事人夏某没收违法所得182774.00元,并作出罚款2317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具体案情

7月31日,利川市食药监局接投诉举报称有人以“中粮集团”的名义高价销售羊奶粉,怀疑产品有问题。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发现当事人夏某利用租用某酒店场所当会场开展食品会销活动,现场发现大量的米、面、油、怡美生纯羊奶粉等多种预包装食品及怡美生纯羊奶粉销售票据和会员团购卡。经核实,当事人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场所并非为该酒店会议室,该行为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遂立案调查,并当场对会议现场的米、面、油及羊奶粉等多种预包装食品实施查封扣押。

据了解,该组织主要以老年群体为销售对象,以参加活动免费领取礼品、发放中粮产品团购入场证等方式宣传吸引老年人到酒店会场参加食品会销活动。会场通过讲座、播放宣传片、有奖问答、品尝会销食品、现场销售等方式宣传推销会销食品,以购买怡美生纯羊奶粉为中粮产品团购入会条件,吸引活动参加人员购买羊奶粉及其他会销食品,现场或会后送货时以POS机刷卡付费或现金收取货款。查实,当事人在7月27日到执法人员查处之日的短短几天就销售怡美生纯羊奶粉51件,销售金额达205949.00元,直接获利182774.00元。被扣押的怡美生纯羊奶粉38件,按进价计算的货值金额为23175.00元。

所受处罚

对此,利川市食药监局对该羊奶粉进行抽样送检并特邀市法院、市检察院、律师多次座谈,从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步骤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当事人夏某承认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事实。

10月13日,利川市食药监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没收182774.00元违法所得及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的相关产品,并处货值金额23175.00元十倍的罚款,合计罚没款414524.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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